新能源货车类分为轻型、中型及重型新能源货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1年11月18日起,允许微型新能源货车通行市区道路,不受原有货车通行规定的限制,其他货运车辆通行规定不变。
但由于各地区城市交通实际路况不同,存在早高峰新能源货车限行情况。
如,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通行政策:轻型普通货车申领通行码(证)后,除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上午7时至9时,下午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外,其余时间不受货车禁行区域限制,均可在全市范围通行;
中重型货车(黄牌)通行政策:中重型货车晚22:00至次日早7:00禁区开放,其他时间及进入核心禁行路段的,申领通行码(证)后即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