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五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出境及其他本人有明确需求等原因,无法在规定驾驶证期满时间内办理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委托他人,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期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线下办理具体如下:
1.申请时需要确认申请办理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手续。
2.若无法提交身体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3.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带好代理人身份证明。
另需注意
1.最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延长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使用驾驶证、不可驾驶机动车
3.延期期限自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期、记分周期结束日期或者应当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4.驾驶证延期办理换证后无法再次办理延期换证业务,若超期未办理期满换证会被注销驾驶证。
线上办理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聚体流程如下:
注册并登录“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更多→业务中心→驾驶证业务→点击延期换领驾驶证,填写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