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货车车船税计税,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等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税务局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二条规定,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商用货车的计税单位是:整备质量每吨,每年的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
广东省新的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
计税单位是:整备质量每吨,每年的年基准税额:96元(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